已经参加大学生医保,现金垫付住院需要办理报销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:
1、情况说明(内容注明学号,身份证号码,就诊时间,就诊医院,因何原因到何医院就诊),由所在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、身份证复印件;学生证复印件;本人银行卡(一类卡)的复印件。本人银行卡需是湖北省内的,并在复印件上写上持卡人的姓名、手机号、卡号、开户支行名称;就诊医院等级信息截图(百度百科或百度搜索获取就诊医院等级信息)。
3、出院结算发票;住院费用汇总清单;全套住院病历(在就诊医院病案室复印),上述的所有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。
4、大学生寒暑假可在家乡医院住院治疗。大学生休学期间在家乡医院住院治疗的,材料中需要附休学证明,且所在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5、大学生异地实习住院治疗的,材料中需要附实习证明,且辅导老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6、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到异地(如北京上海)就医住院治疗的,本人需要在就医之前书写异地就医申请,到洪山区社保处申报,批复同意后方可享受待遇。
7、大学生因外伤住院治疗的,材料中需要附外伤有无第三方责任的说明。
8、使用置换材料的,材料中需附就诊医院诊疗项目审批价格表和发票复印件,两者均需加盖医院公章
9、以上材料备齐后,将上述材料完整复印一套用作平安保险报销。复印材料请同学自己妥善保管,待报销款到账后,校医院医保办通知学生来领取大学生医疗费用结算清单(分割单)。学生凭分割单及相关材料,到学校财务处分管大学生平安保险部门(行政楼A106室,每周二,四下午)办理二次报销
10、校医院医保办电话:59750836
市医保中心报销款查询电话:59598572
湖北工业大学医保办
2021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