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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

《生育服务证》办理须知

发布日期:2018/11/07 17:07:01 点击量:  发布人:

 

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办理《生育服务证》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领取对象:
    夫妻拟生育或依法收养第一个子女的;
    二、要提交的材料:
    结婚证、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薄,二寸合影照1张;其中:
    1、夫妻一方户籍不在本街、乡、镇、场的,还需提交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村、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;
    2、夫妻双方属跨省流动的,须提供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申请、户籍地乡(镇、街)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。
    三、办理程序:
    1、当事人自愿领取《生育服务证》的,可从网上下载《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,按照要求填写所有内容;
    2、本人持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和《生育服务证登记表》由所在院系盖章后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(校医院)盖章;
    3、由本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狮子山街计生管理机构审核、发证。
    四、******机构:
    1、女方户籍在本市或女方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,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单位所在街、乡、镇、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;
    2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由现居住地街、乡、镇、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;
    (1)夫妻女方户籍不在本市,男方为本市户籍人口,因婚姻事实迁入本市居住的;
    (2)夫妻双方属跨省流动、且在现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,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,且具有常住倾向的
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

 

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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