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出院当日请在病房等候,接到办理出院手续通知后,请您携带所有预交金收据,到住院收费处办理结算。武汉市医保病人,补足自付部分费用后先出院回家,接到住院收费处的正式结帐通知后再来办理。
2、 需要报销的病人,结帐时请告之窗口结算员您的费用报销类别(如:公费医疗、大病统筹、商业保险、医疗保险等),以便为您开具专用收据。
3、 结算时,现金当面点清;
4、武汉市公费医疗、大病统筹病人在住院处办完手续后,请到本院三楼医疗保险办公室打印住院费清单及盖章。外埠病人以及武汉市自费/商业保险病人需要清单时,请到三楼院办窗口办理。